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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审批
行政许可事项 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法规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 数量限制 无 许可程序 由原审批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即与“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人审批”和“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相对应。 许可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 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申请书; 2..要求变更登记事项的有关资料; 3..原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申请书格式文本 无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武汉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物市场管理处 电话:85779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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