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闻出版局
关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的工作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整合力量、真抓实干,确保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指标按期完成,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及责任分工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文明创建各项工作,坚持“为民创建、创建为民、以人为本、普惠群众”的创建宗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文明创建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和责任分工,把“扫黄打非”工作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紧密相结合,坚决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为确保争创2008年全国文明城市创造良好的思想文化环境。
        二、工作重点
        1、严密查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始终将打击制售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作为争创文明城市的首要任务,做到严密防控、立体防范、露头就打。
        2、大力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坚决清除宣扬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残害青少年身心健康、败坏社会风气的出版物,解决人民群众、媒体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
        3、坚决打击各种侵权盗版活动。进一步加强对书报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市场和销售摊点的日常监管,清除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点,净化出版物市场。
        4、严肃查处非法报刊制售活动。坚决取缔假冒、伪造国内刊名刊号和无刊号出版的报刊及各类非法出版的报刊。
        5、及时查办大案要案,严防非法出版、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等恶性案件发生。
        三、工作安排
        1、开展专项行动
        结合我市“扫黄打非”工作,组织三次专项行动。一是1月至4月,开展以查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清除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二是5月至6月,开展以整治印刷、复制企业为重点的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参与盗版盗印、非法刻录活动的企业;三是7月至10月,开展以清理出版物市场为重点专项行动,反复清查我市书报刊、音像、计算机软件经营场所及窗口部位。
        2、加强日常监管
        按照《武汉市新闻出版局贯彻武汉市“十一五”期间创建文明城市暨“四城同创”工作实施方案》(武新出〔2007〕10号)的责任分工和考评办法,每周对责任区进行市场抽查;每月对责任区进行考评;每季度向责任区通报考评结果;每半年进行一次讲评,对各责任区和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督办、指导和再部署。对抽查和考评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由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集中整改。
        3、认真做好评估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武文明[2008]4号)的要求,针对附件三中有关出版物管理的内容和4项测评标准,指导各区按季度做好评估工作,测定A、B、C、C#等次。
        四、工作要求
        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把手工程”。各区文体局(“扫黄打非”办公室)要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定期检查。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切实保证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所设定的测评指标和市文明委对城区和责任单位的创建目标任务划分,将目标任务纳入各责任区和责任单位的年终绩效考核内容,按测评达到的类别标准,由市委、市政府分别进行奖励、表扬、批评。
        3、建立信息反馈和应急处理机制。局机关各责任处室要与分管的责任区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和应急处理机制,对责任区实行一对一指导、检查、督办、帮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责任原则,把问题和突出事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4、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各责任处室要按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指导各责任区确定各自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窗口地区,要制定整改措施,做好自查工作,不留死角。对于薄弱环节和容易出问题的部位,要有防范预案,做到胸中有数。各责任处室要详细、真实填报抽查登记表,及时反馈责任区内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5、要认真准备考核及迎检工作。各区要在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迎检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各责任处室要督促各责任区文体局建立齐备的争创文明城市工作台帐,做到创建有机构,行动有方案,监管有制度,检查有记录,情况有简报。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