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新闻出版行业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文体局、武汉出版集团公司、市新华书店股份有限公司,图书发行、印刷复制各有关企业,市属各有关报刊社,局机关各处室:
        经武汉市新闻出版局研究,现将《关于武汉市新闻出版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武汉市新闻出版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武汉市新闻出版行业开展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市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按照上级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我市新闻出版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精神,以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扎实有序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达到下述目标:新闻出版行业市场秩序较为规范;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经营理念进一步端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和合法经营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制度更加完善,行业维护公平竞争的规章制度健全,自律意识增强,信誉进一步提高;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1、要切实从我市新闻新闻出版的实际和特点出发,全面客观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既不能掩盖、缩小、庇护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方面存在的问题,也不要夸大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做到有什么问题治理什么问题,严格把握政策和讲究策略,实事求是地做好工作。
2、治理商业贿赂,要依据《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依据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依法检查,依法纠正,依法惩处。
3、要服从服务大局,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不能搞群众运动,又要保持必要的工作力度;既要区别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通盘考虑,分步实施,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4、促进新闻出版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是治理商业贿赂的根本要求和目的。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要深入调查研究,突出治理重点,着力解决损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损坏新闻出版行业形象等突出问题,务求抓出实效。
5、要运用教育、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综合治理,既要着力消除商业贿赂现象,又要注重根治产生商业贿赂的原因,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努力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深入探索有效的预防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大力加强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设。
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治理范围和重点
从实际情况看,新闻出版行业的商业贿赂主要发生在与出版行业的往来和利益相关人之间,此外,还包括出版、发行、报刊、印刷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招标、广告宣传、书刊发行、物资采购、资产处理、基本建设等过程中,非法接受、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
在认真检查和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各单位和部门内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对新闻出版行业和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三、具体安排
从2006年6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1、抓好思想发动。通过层层动员,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认真组织学习。主要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武办发[2006]10号、武治贿办[2006]1号等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要求。
3、积极开展宣传。通过会议、培训、简报、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
1、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查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是市场交易行为的错误认识,对治理商业贿赂是否有抵触情绪;查经营活动中是否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破坏公平竞争的不正当竞争交易行为;查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要深刻,并认真总结教训,明确整改思路。
2、梳理问题准备整改。把自查的问题归纳整理,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重点。要实事求是,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免或免予处分;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要重点予以解决。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
要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全面的进行整改。要制定改进措施,要落实整改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加以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作出说明;自查自纠效果不好的,要重新进行整改。
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省市及新闻出版总署有关此项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把治理范围和重点。各单位或部门要认真对待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信访投诉反映的案件线索,与武汉市新闻出版局有关部门建立情况通报。充分发挥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动员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大、影响面广的案件,由纪检监察机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并做好协查工作。敦促有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代。对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赃的,酌情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或部门要积极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宣传和进行警示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业绩观,强化依据法律法规、公平竞争的经营理念,纠正错误认识,倡导诚实守信,反对弄虚作假,筑牢抵制商业贿赂的思想防线。新闻出版行业的相关协会要努力维护公平竞争,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辟治理商业贿赂专栏,坚持正面宣传的原则,积极倡导规范诚信。
深化改革。深化新闻出版行业改革,健全内控机制,规范决策和执行行为,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出版市场监管,努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良性运转、充满活力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注重在动态监管、事前事中连续监管和促进机构增强控制风险的自觉性上下功夫。
四、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区文体局、局机关各处室和出版发行、印刷复制行业以及相关的组织机构要开展经常性的督促和重点抽查,从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经营观念、市场行为、合同协议、财务审计等方面入手,看自查自纠是否真正落实到位。对自查不力的单位,要及时加强督促。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从严处理。要建立相应的通报、报告制度,在每月25—28日,各单位或部门要将治理进展情况报武汉市新闻出版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10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下一步的打算报武汉市新闻出版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抓好我市新闻出版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武汉市新闻出版局成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彭小华同志任组长,纪委书记周小华同志、市“扫黄打非”办主任刘一方同志为副组长,副局长吴祖佑、胡明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周小华同志兼任。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各单位或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工作班子,或者由一名主管业务的负责同志主要负责。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务求实效,以创新的思维和改革的办法开展治理工作,各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发挥监督检查作用,推进治理工作深入开展。